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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内江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07-07 18:30   审核人:   (点击: )

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内江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内教人[2015]162号要求,今年教师节期间,市上将表彰一批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名额及范围

内江市优秀教师。表彰范围为我院从事教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的教师。我院推荐1名优秀教师。

内江市优秀班主任。表彰范围我院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我院推荐1名优秀班主任。

近5年已获得相同荣誉的,如无新的突出贡献,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办法

1.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推荐的对象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社会认可度。被推荐人选为领导干部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部门意见。

2.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院各部门民主推荐,院领导集体研究后上报。拟聘表彰对象要在学院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三、时间安排

1.部门推荐。7月7日至7月10日,学院各部门民主推荐1名优秀教师和1名优秀班主任(如无不推荐),填写《审批表》(附件1,A4双面),被推荐人选为领导干部的,按照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各部门民主推荐汇总后填写《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须盖部门章。

2.部门提交推荐材料。7月13日前,各部门将各类材料包括电子文档,报人事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学院领导集体研究。7月14日,人事处汇总提交院领导研究,决定我院推荐人选。

4.公示。人事处将推荐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院上报材料。人事处将我院推荐人选材料及电子文档,于8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内江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 附件1.doc

附件2:征求意见表 附件2.doc

附件3:推荐对象汇总表 附件3.doc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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