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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系统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专家的通知》
2015-05-28 18:40   审核人:   (点击: )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系统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省内各高等学校,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厅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的相关要求,我厅于2008年组建了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等5个教育系统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每年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当年的评审专家。自专家库组建以来,评审专家在评审工作中尽职尽责,认真贯彻职称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掌握标准条件,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为我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适应我省教育系统高级职务评审工作需要,拟对专家库进行调整组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评委会专家库专家的推荐主体

1.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委会负责评审、审定全省各普通本科高校申报的正、副教授(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其评审专家由省内各普通本科高校负责推荐。

2.四川省高职高专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委会负责评审、审定全省各高职高专学校和成人高校申报的正、副教授(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其评审专家由省内各高等学校负责推荐。

3.四川省实验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负责评审全省各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其评审专家由省内各高等学校、各市(州)教育局、省级有关部门负责推荐。

4.四川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委会负责评审全省各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申报的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其评审专家由各市(州)教育局、省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厅属事业单位负责推荐。

5.四川省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委会与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合并开展评审工作,负责评审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申报的中学高级教师(含试点地区的高级教师)、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其评审专家由各市(州)教育局和有关厅属事业单位负责推荐。

二、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各评委会专家库专家由省教育厅在各地各校推荐的基础上遴选并报省职改办批准确定。推荐入库的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职称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

2.学术造诣高,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具有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方面的权威性、学术性和代表性,担任相应系列最高等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3.身体健康,能承担繁忙评审工作任务的在岗在职人员。除符合延退条件的高级专家外,2017年底前将退休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4.曾参与各级各类专业评审工作,熟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有一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经验。

三、推荐名额及要求

1.各地各单位根据评委会评审范围遴选推荐本地本校相应专家到对应的评委会和学科组(评委会及学科组名称以2014年报送评审材料的通知为准,详见四川教育网-处室工作-专题工作-职称评审-2014年度,网址:http://www.scedu.net/chushi/offices-work/titles-evaluation)。根据专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学科专业,并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同一专家只能推荐到一个评委会的一个学科组,不得推荐到多个评委会或同一评委会的多个学科组。

2.推荐四川省实验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专家的省内各高等学校、市(州)教育局和省级有关部门,择优推荐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实验技术领域中有较高学术水平及实践水平的专家,一个专业推荐1人,总数不超过3人。

3.推荐四川省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委会评审专家的各市(州)教育局,按省评委会的11个学科组进行推荐,推荐专家尽量覆盖中学、小学所有课程学科和职业中学、幼儿园等不同类型学校,原则上同一学科组推荐不超过2人(艺体学科组覆盖不同学科的可推荐3人),推荐总数不超过22人。有关厅属事业单位择优推荐1-3人。

4.推荐中等专业学校、高职高专学校、高等学校教师等3个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专家的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省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厅属事业单位,推荐专家数原则上不突破对应评委会原入库专家总数,同一学科组推荐不超过2人(各普通本科高校推荐到高职高专评委会的专家,同一学科组不超过1人,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原对应评委会专家库中无入库专家的高校、市(州)教育局和省级相关部门,可择优推荐1-3名符合条件的专家。

5.各地各单位要注重推荐在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一线表现突出的专家,注重推荐优秀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中青年专家所占比例应不低于推荐总数的2/3。

6.所有推荐专家及其主要业绩应在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按管理体制逐级审核推荐。

四、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对搞好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促进全省教师队伍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请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省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厅属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如实填写《四川省教育系统高级职务评委会推荐评审专家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连同电子文档(excel格式))于2015年6月4日前报省教育厅人事教师处(联系人:张强、王熙,联系电话:028-86111826、86115996)。

附件:

四川省教育系统高级职务评委会推荐评审专家情况一览表

四川省教育系统高级职务评委会推荐评审专家情况一览表.xls

四川省教育厅职改办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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