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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
2017-04-05 15:31   审核人:   (点击: )

关于开展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

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16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7年度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1、范围对象

已转正定级并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且2017325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技术工人。

2、报考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考条件(详见川人社办发[2017]167号附件1),严格按照《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川人工〔199818号)和《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人技师职务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6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201745日至415日到组织人事部301办公室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申报。凡自愿报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的人员,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认真填写《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见附件川人社发(2017167号附件4),并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破格人员应提供相应破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等材料。晋升技师职务的人员,除了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还需填写《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师职务评审表》(见附件川人社发(2017167号附件5)。

    2.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等情况,对报考者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单位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

3.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组织人事部指定专人登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网络提示提交每个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上传考生照片,打印《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并交到组织人事部。

四、打印准考证

统一笔试科目的准考证于考前15个工作日内登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凭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自行打印。

五、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省直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各市(州)及以下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在确认考试资格后,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自行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点联系培训事宜。组织实施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务必于2017415日前到人事处301报名,过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附件:1、川人社办法(2017167

      2、内人社办(201766

 

学院人事处

201745

 

 

 

 

附件【2、内人社办(2017)66号.pdf已下载
附件【1、川人社办办(2017)167号.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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