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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工作方案
2017-11-06 16:58   审核人:   (点击: )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工作方案

为做好学院2017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人社厅下发的《关于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推进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意见》(川教〔20176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作用,全面提升学院办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评聘结合。

(二)坚持分类评价。

(三)坚持竞争择优。

(四)坚持公开公平。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2017年我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2017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学院职称评审工作。

主要职责:1.研究制定学院职称改革工作的办法和制度;2.研究制定职称评审工作方案;3.审定并向相关评审机构提交推荐人员名单;4.审批职称评审结果;5.审定职称评审工作中相关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意见;6.研究和处理其他职称评审工作重要事宜。

  长:任孝勇

副组长:黄 

  员:陈红军、龙延庄、刘江、谢 婧、樊 勇、刘 勇、李 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职称评审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雪梅兼任,成员有杨雪梅、马炳利、吴章泉、刘武周、邓凯文。

主要职责:1.负责承办职称改革具体事项;2.整理汇总评审工作有关资料、信息;3.联系、协调相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参与评审工作;4.完成领导小组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立考核推荐和专业评审工作机构

1.系部考核推荐组

系部成立相关教师考核推荐组,由系部主要负责人、专家、教师代表共同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设组长1名,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主要职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根据年度评聘计划、岗位任职条件及申请人的水平、能力、素质和岗位考核情况进行考核推荐。

2.学科评议组

学科评议组由本学科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类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学科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设组长1名,校外专家不少于1/3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目录和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我院按照实际情况将学科分为以下8个学科评议组:

1、法学与历史学、政治学科与教育学科评议组(含法学、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

2、基础学科评议组(含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物理);

3、会计学、经济学学科评议组(含会计学、审计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金融学);

4、管理学学科评议组(含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5、艺术学与体育学学科评议组(含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体育学);

6、电子学与计算机科学学科评议组;

7、工程技术学科评议组(含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工程与建筑材料、化学工程、轻化工与纺织);

8、农学、地理学学科评议组(含作物学、园艺学、植物保护、畜牧兽医、林学、水产)。

主要职责:对申请人的填报的业绩和论文代表作的鉴定结果进行审核;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专业评议;经集体评议后,对申请人的教学业绩和学术水平是否达到评聘条件提出具体意见,确定推荐名单。

(三)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学术委员会相关学科(专业)组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外专家共同组成,评聘委员会成员人数为21人左右,其中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主任委员由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院领导及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少于2/3,教学委员会成员代表、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和教师代表不少于1/3

主 任委员:黄 刚

副主任委员:陈红军 、谢 婧

主要职责: 负责教师、科研、实验系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初次评审工作。根据考核推荐组及学院学科评议组的评议情况,综合申报人在任现职期内的表现,评审推荐人选。

四、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现受聘于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衔接性、稳妥性,2017年职称申报条件将依据国家和四川省制定的基本标准,严格执行《关于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推进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意见》(川教〔201764号)及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及评聘规定》(内江职院[2010]47号)文件中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鉴于2017年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未正常组织的情况,2017年无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的申报人员可先参与评审,实行先评后补,20181230日前通过考试者才能取得正式资格证书,学院才予以聘任。

五、评审标准

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进行科学评价的重要环节。本年度为了与我省高校职称评审改革有效衔接,本着平稳过渡原则,将沿用并严格执行《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及评聘规定》(内江职院[2010]47号)文件中的评审标准,开展本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

六、评审程序

  (一)公布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计划名额:

正高:10个,副高:21个,中级职称待高级职称评审完后再做计划。

(二)综合考查推荐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向系部提交申报材料和真实性承诺书。

2.考核推荐。系部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核,综合评聘计划、岗位任职条件及申请人的水平、能力、素质和岗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推荐,公示考核推荐结果。

3.部门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对系部考核推荐组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申报材料在院内公示10个工作日,对申报人基本信息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积分量化。根据学院《关于试行中、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内职院[20174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院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进行积分量化,并对最终的量化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论文代表作送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的论文代表作组织送审。

6.学院审核推荐。结合系部考核推荐小组意见、积分量化情况及代表作评审意见,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推荐进入学院学科评议组的人员名单。

(三)评议和评审

1.学科评议组评审

1)材料报送。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申报人评审材料统一报送学院学科评议组,抽调人员分工协作完成材料审核、资料准备、服务保障等相关会务工作。

2)学科评议组评议。召开学院学科评议组评议会议,提出学科组评议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反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评审表决并公示后,确定拟聘中级职称名单,等额确定向四川省高教学会高校学术评审专业委员会推荐的高级职称人员名单。

3.第三方委托机构评审

由我校委托的四川省高教学会高校学术评审专业委员会对推荐的高级职称人员进行评审。

4.审批推荐结果。

学院领导小组对四川省高教学会高校学术评审专业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审定,确认拟评聘高级职称人员名单。

5.公示拟聘人员。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6.评审结果备案。

学院职改工作办公室将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7.聘任与颁证。

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聘任文件,颁发资格证书。

(四)时间进度安排

1.20171010日左右,完成方案、办法、标准的制订,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市上相关部门备案。

2.20171015日左右,完成学院相关机构设立、通知发布。

3.20171030日左右,完成个人申报、系部考核推荐组考核推荐、部门审核、积分量化等工作。

4.20171110日左右,完成学院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复核、基本信息及业绩材料评前公示、申报人论文论著代表作送审。

5.20171210日左右,完成学院推荐人员的师德师风考核结论意见公示。

6.2017年底,完成学院学科组评议、学院评审推荐,向第三方委托机构(四川省高教学会高校学术评审专业委员会)报送相关资料。

7.2018315日前,完成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8. 2018330日前,印发聘任文件,颁发资格证书。

七、评审要求

(一)纪律要求

1.职称评审工作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教职工关注度很高的一项工作,各系(院)、部(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做好申报受理、材料审核和评议评审工作。

2.在资格申报、审核、评审等环节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保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核、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审核与评审工作的单位、评委会,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与责任人员的责任,防止发生违反职称评审政策和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行为,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学院监审处全程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履行下列职责:(1)监督评审工作按规定工作程序进行;(2)对评委及工作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监督;(3)受理参评人情况反映,对参评对象伪造评审材料、谎报成果业绩和送礼拉票等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4)对评审期间重大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种表格均可在学院人事处主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材料报送具体要求以人事处通知为准。

(三)评审、论著鉴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及相关院校论文鉴定收费情况,职称评审收费标准如下(暂定):

1.正高职:联合评审费240/人(代收),学院评审费70/人;

2.副高职:联合评审费240/人(代收),学院评审费70/人;

3.中级职称:140/人(院内评审)。

4.代收专家论文鉴定费900/人(多退少补);

超支的评审费用由学院解决。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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