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内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内江市教育系统系列考核工作的通知》(内教工委〔2018〕17号)精神,学院专门制定了评选工作方案,按照评选程序,对比评选条件,经牵头部门组织民主推荐,学院2018年第17次院长办公会审议、第18次党委会审定,现将内江市育人标兵、教学标兵、“践行十爱”师德标兵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内江市育人标兵:张淑芬
内江市教学标兵:陈张华
内江市“践行十爱”师德标兵:刘久明
干部、群众如有异议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学院纪委、监审处、人事处(电话:2260269、2264990、2261353)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人事处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