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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内江市“践行十爱”师德标兵拟推荐对象人选意见的通知
2019-06-17 15:38   审核人:   (点击: )

按照《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内江市教育系统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人事处负责内江市“践行十爱”师德标兵拟推荐对象人选的推荐工作,根据《中共内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人事处对照推荐条件及学院教职工近三年师德师风情况,拟推荐6名人选到学院推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确定2名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现将推荐人选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推荐类型

候选人姓名

近三年院级师德标兵

近三年师德考核优秀次数

其他院级奖项

内江市践行十爱师德标兵

王刚(自动化)

师德标兵

3

2016年优秀教师

李守成

师德标兵

2

2017年优秀共产党员

卢银菊

师德标兵

3

2016年优秀教师
2017年优秀教师

李福泉

师德标兵

2

2016年优秀共产党员
2016年优秀教育工作者

张玉婷

师德标兵

3

2017年优秀共产党员

王体文

师德标兵

2

2016年优秀共产党员
2017年优秀共产党员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纸质的形式反馈至人事处张奎老师处。

附件:内江市“践行十爱”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              

2019年6月17日       

附件:

内江市“践行十爱”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担当。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规守纪。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廉尚实,公正廉洁。

3.业绩突出。坚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成绩显著。高质量完成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得到广泛认可,有引领示范作用,近3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勇挑重担。关心集体、团结同事,关爱学生、无私奉献,近3年,学校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本单位平均教学工作量。其余人员工作量不低于本单位平均水平。

(二)具体条件

1.爱岗敬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职业理想崇高、信念坚定,团结协作,关爱学生,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依法执教。近3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2.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多元化评价激励学生,关心每位学生全面成长,无片面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现象,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3.尊重家长。主动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建议,无厚此薄彼,无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现象,教育学生尊敬家长。

(三)否决条件

3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推荐对象范围: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或立案调查的;

2.侮辱和体罚学生的;

3.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的;

4.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因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

5.组织、纵容或参与罢课、变相罢课、群体性上访、缠访以及其他非法集会的;

6.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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