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现将《关于印发<内江市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金领办〔2020〕5号)等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广为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文件条件的教职工申报,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各部门及时宣传到位,根据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关于印发<内江市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附件1《内江市民营企业金融顾问报名表》(电子版、纸质版)和附件2《内江市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于2020年4月3日(星期五)上午11:30之前报人事处张奎老师处(邮箱:190605461@qq.com)(报名表需贴彩色照片)。
二、组织遴选。人事处汇总后按文件要求复核,并报学院遴选,学院通过后,人事处负责反馈结果。
三、及时报送。人事处负责报送相关单位。
因时间紧迫,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内金领办〔2020〕5号、内金局〔2020〕28号文件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