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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05-08 17:14   审核人:   (点击: )

院内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0〕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20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通知到位,组织符合条件尚未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申报认定。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1.已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并能承担教学计划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且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文件要求。

2.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

注:2018年参加川师岗培的教职工按川教函〔2018〕368号文件执行,须完成返岗教研和线上学习并考核通过。

二、时间安排 

1.按文件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职工请于2020年5月11日—5月21日(每天7:30—23: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报工作单位时,按学院全称填写,只填到学院一级,不填自己所在部门。(注:同一年不能申报两次教师资格证)

2.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申请人员本人于2020年6月5日(周五)前报送人事处302办公室张乙方老师处,经审核合格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院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三、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1.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国家学历认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学院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6.学院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指定医院(内江市二乙以上医院即可)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需A3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原体检表至申请认定时间一年内有效即2019年5月11日后体检表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学院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连续六个月)复印件。(一式一份)。

9.《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原件(一式一份)。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在校期间所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因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按文件要求都需人事处审核人签字并盖人事处公章,请申报教师报送材料复印件时务必原件及复印件(请按需报送的纸质资料序号排序)一并提供。

四、填报材料要求 

1.相关表格在网报时可下载,所有材料需内容完整、清晰。

2.本人简历填写从高中至现在。

3.普通话水平填写取得的等级。

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学习合格证须填写取得时间。

咨询电话:张老师 13541625276

附件:

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5月8日

 

附件【附件1+体检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1—能力测试标准.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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