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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综合测试的通知
2020-04-20 11:36   审核人:   (点击: )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现决定在2020年4月28日开展“学院2019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考生综合测试工作,将报名考生资格复审及综合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名参加“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并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1777号)。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的材料(按顺序装订)    

1)《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报名表》2份(请按公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及简历材料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有效的本科、研究生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等情况的就业推荐表等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确因疫情无法取得相关证明材料的,可延后提供,但必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就读学校盖章件)。确因疫情无法取得的,应提供成绩单打印件以及现场展示电子成绩单

5)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6)岗位有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7)在职人员报考者,应提供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委培、定向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确因疫情无法取得相关材料的,可签署承诺书后延后提供。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都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  

3.参加资格复查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综合测试或聘用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学院现场发给《综合测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综合测试资格。  

二、综合测试  

(一)综合测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并领取《综合测试通知书》的考生。  

(二)综合测试时间2020年4月28日9:00开始。  

(三)综合测试地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详见《综合测试通知书》。  

(四)综合测试注意事项    

1.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于综合测试当天上午9:00前到达综合测试地点并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2.在考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综合测试相关流程及要求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执行。  

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从湖北地区或国(境)外返回国内来学院参加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试的考生,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未隔离或居家观察14天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试。  

2.已确诊为疑似病人,或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正在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试。  

3.14天内有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试。  

4.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试前,出现包括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等健康异常情况的考生,经内江发热门诊断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人、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试。  

5.考生应提前申领健康通行码,健康通行码为黄码或者红码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试。  

6.考生进入学校大门时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自打印),出示健康通行码(显示为绿码),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现场体温检测≥37.3℃的,应在预检分诊点处置,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可参加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试。  

7.考生在路途中、参加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试过程中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人与人间距应保持在1米以上。  

8.进入校园后须按指示牌行走,熟悉考场环境时不得随意进入教学、生活等其他区域,不得进入有教学活动的教室、实验(实训)室等教学区域,不得扰乱校园正常秩序。  

9.因瞒报、乱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的,一经发现取消综合测试资格和聘用资格,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其他相关事宜

1.学院目前为封闭式管理,因门禁等原因,请考生在2020年4月24日前通过我院招聘专用电子邮箱回复是否能来参加资格复审和综合测试,如不能参加请说明原因。

2.本次资格复审和综合测试除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及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官网上发布通知以外,学院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

3.本次面试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电子邮箱:njvtcrsctp@163.com  咨询电话:0832-2215969

特此通知。  

附件: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考生承诺书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0        

   

附件【考生疫情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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