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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办事程序
2016-08-14 16:20   审核人:   (点击: )

养老保险转移的办事程序

一、属统筹范围内的转移:

1、在现单位的开取接收函

2、持相关资料到校人事处领取养老保险卡、册。

3、携以上材料到内江市机保局(东兴区妇幼保健院旁就业局四楼统筹科)办理转移。

二、属统筹范围外的转移:

1、先到内江市机保局开取缴费明细

2、携缴费明细到调入方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收函。

3、持相关资料到校人事处领取养老保险卡、册。

4、凭接收函到内江市机保局统筹科办理转移。

三、不想继续参保:

  1、本人写一份《自愿退保情况说明》;

  2、到校人事处领取养老保险卡、册;

  3、携以上资料到内江市机保局统筹科办理退保手续。

住房公积金转移办事程序

一、属统筹范围内的转移:

1、在人事处开取《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转移人员携身份证(原、复印件)和转移通知书和调动文件或新单位聘用合同

   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

二、属统筹范围外的转移:

1、在转入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取住房公积金接收函;

2、在人事处开取《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3、携以上材料和身份证(原、复印件)、调动文件或新单位聘用合同到住房公积

   金中心办理。

三、不想转移而提取住房公积金

1、缴存人出境定居或非本市户籍缴存人已未在本市就业的人员出具出境定居或户

   籍证明文件

2、到校人事处开取《住房公积金支取通知书》;

3、携以上材料、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和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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