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按照学院有关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评的研究精神,现将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级转评原则
从严控制、人岗相适、规范转评。
二、同级转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无教学、行政事故且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2.在拟转评系列对应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完成相应的工作量。
3.转评教师系列的,需要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在引进学院之前,已取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且以专业技术岗位该级别职称为条件引进我院工作的,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同级别转评,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申请人引进学院之前或引进学院之后,自行取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申请同级别转评的,由人事处审核申请人职称档案相关资料是否合规。且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符合拟转评系列的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内职院〔2021〕49号文件执行),并经学科组评议、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可同级转评的系列为:高校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
4.本年度通过同级转评至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但尚未聘任在相应等级的申报人员,需在本年度学院组织的职称评审时,参加量化积分排名,排名在学院投放指标内,再研究聘用事宜。
三、同级转评时间安排
1.2023年5月12日前,完成个人申报、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初审,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人事处。
2.2023年5月19日前,人事处完成转评条件审核。
3.2023年5月30日前,需进行学科评议的申报人员,完成申报材料报送学科评议组工作。
4.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学院评审委员会及职改领导小组审定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人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材料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1)同级转评申请书。(一份)(见附件1)
(2)同级转评审批表。(一份)(见附件2)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属于引进学院之前或之后,自行取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申请同级别转评的,还需按照拟转评系列的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内职院〔2021〕49号)文件执行)提交相关业绩材料。
2.需参加学科评议的人员,应按以下标准缴纳评审费用:
(1)正高级联合评审费:240元/人。
(2)副高级联合评审费:240元/人。
(3)中级职称评审费:140元/人。
人事处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 同级转评申请书
附件2 同级转评审批表